蕃茄又名西紅柿。它最初生長在美洲秘魯和墨西哥的森林中,被人們當成有毒的果子,叫"狼桃"。盡管它色澤鮮艷惹人甚愛,但沒有人敢吃一口。
16世紀中葉,英國一位公爵到美洲游歷,見到這種果子很喜歡,就把它帶回英國,作為稀有禮品,獻給情人伊麗莎白女王。從此歐洲人把蕃茄稱為"愛情的蘋果",把它種在花園裡,作為一種珍貴的觀賞植物。
到了18世紀,有一位法國畫家,冒著中毒致死的危險,親口吃了兩三個,覺得酸甜可口,味道鮮美。經他宣傳,吃蕃茄的人才逐漸多起來。
蕃茄大約在明代傳人中國,最早見於《群芳譜》一書名,"蕃柿"。由於它的形態酷似柿子,顏色又是紅的,並來自西方,就有了"西紅柿"的名子。歷史上中國對來自國外的東西都加上了"蕃"字,於是又叫它蕃茄。
蕃茄不僅食用價值高,而且還具有藥用價值。蕃茄性甘、酸,微寒,具有止渴生津、健胃消食、涼血平肝、清熱解毒、降低血壓之功效。蕃茄對人體還具有醫療保健作用,每天食1~2個鮮蕃茄,能滿足人體一天所需的維生素和礦物質。高血壓、夜盲症、牙齦出血等患者食用鮮蕃茄,都具有一定的療效。
關於蕃茄的壞消息: 蕃茄有龍葵鹼毒,故不要生吃!切記!切記!
日本研究員表示,生鮮蕃茄含有可致死的龍葵鹼,茄科植物普遍含有此種毒素,馬鈴薯發芽時便會合成此種致命毒素,龍葵鹼並非立即致死,但卻會慢慢累積在體內,當你滿以為自己在攝取茄紅素時正順便攝取龍葵鹼,英國臨床醫學博士湯瑪斯‧莎耶博士亦證實了吃蕃茄,記得煮熟再吃!
生吃積習已久,請再度提醒家人喔!注意!